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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停止医保药品外配纸质处方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24年12月30日 作者: 浏览量:

  根据《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》(鄂医保办〔2024〕32号)文件要求,双通道”及“单独支付”药品自2025年1月1日起,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处方,不再接受纸质处方;门诊慢特病用药自7月1日起、门诊统筹报销的药品自11月1日起,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处方,不再接受纸质处方。

  我院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开具单独支付药品外配纸质处方,按文件要求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,请各位病友根据规定开具外配处方。

医保部

2024年12月30日